3篇关于整改计划的文章 为了保证事情或工作顺利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启动计划制定工作。该计划是书面计划,内容明确,步骤明确。 。那么计划应该如何制定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3篇整改方案。希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3篇整改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3篇关于修复计划的文章
为了保证事情或工作顺利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计划制定工作。该计划是书面计划,内容明确,步骤明确。那么计划应该如何制定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3个整改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补救计划第 1 部分
1。指导思想
必须以党的政治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一核心问题,坚持标本兼治、预防并重的方针,加大对疫情防控的监管力度。虚假违法广告来源及广告发布过程。合力运用科学监管和综合治理手段,聚焦重点,强化措施,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符合广大患者的利益。
2。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1) 工作目标
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促进医疗广告市场健康发展为目标,提高监管效率,落实整改措施;重点深入推进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当前医疗广告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应强烈的典型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将集中处理,严厉打击。
(2) 工作任务
1。加强和做好医疗广告监管。要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类别医疗广告发布行为的监测,扩大监测范围,特别是主要传播媒体、互联网、印刷品、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等公共视听媒体。对媒体上的医疗广告进行监测检查,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医疗广告的动态信息和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医疗广告的预警作用。医疗广告监控。
2。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监管。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重点监管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健康安全的医疗行为,以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色情、庸俗、不健康医疗广告,大力整治和促进我县医疗广告市场秩序。持续改进。
3。对大型门户网站、视频网站、网络交易平台、搜索网站、医药网站广告进行监测监管,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网络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件,防止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权益。商业欺诈权益,促进我县互联网广告市场健康发展。
4。继续开展对假借下乡、义诊、专家会诊、科普宣传、慈善活动等虚假广告的监管,进一步清理整顿滥用“红十字”“军队”标识的行为,严厉打击假借公安机关等名义推销假冒伪劣商品、误导性虚假宣传等违法广告行为。
5。认真开展对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医疗广告和使用医疗信息专版、健康资讯节目的查处,以及对以短片形式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监管,维护查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纪律。在高压态势下,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各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广告行为。
3。整改工作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局与工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完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率,完善监管一体化工作机制、查处,集中力量查处案件。一批虚假医疗广告典型案例。要积极推进广告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跨区域广告案件交办、移送、移交、协查、通报、监管机制。
(二)县卫生局要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广告发布的监测和监管。严格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审核发布《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或擅自改变已批准的广告内容的,一经核实,将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或者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各单位要积极协助、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医疗广告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查处工作,及时报告医疗广告监测结果和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发布线索和案件。同时,专项整治工作中,对无证行医、冒充医疗机构、冒用专家姓名、对外出租医疗机构、承包部门等违法行为,将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举报以便进行调查和处罚。
(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负责对外宣传的部门要严格规范广告播出行为,及时向媒体反映倾向性、普遍存在的虚假违法广告的突出问题,并及时向媒体反映。各部门要会同*,监管、整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把虚假违法广告列为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单位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此类行为。缺乏监督、依纪依法执法不严。 。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专项整治工作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
4月27日至5月10日,各医疗单位制定了治理整顿实施方案,部署治理整顿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2)、检查整改阶段
5月11日至8月10日,对辖区各单位医疗广告进行全面检查,查处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3)总结验收阶段
8月11日至8月30日,对全县治理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整改结果报市卫生局,省市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联合抽查验收虚假和非法广告。
5。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
县卫生监督所和各医疗单位要自觉站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国家形象信誉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打击虚假和非法医疗广告。要强化执法监督、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大力度,强化监管措施
各单位要不断完善广告发布监测检查工作机制,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定期发布监测数据,对违法医疗广告进行警示和曝光。要加强广告案件监测查处配合,加大打击力度,严肃查处、严格监管各类广告违法案件,并按照规定,运用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违法发布虚假广告的相关责任人。与法律。要进一步完善广告综合管理机制,加强联合监督检查,落实地方监管责任,调动各职能部门协调、沟通、联动积极性,形成联合执法、协同监管的氛围,增强合力。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三)加强宣传教育,构建长效机制
通过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探索建立科学监管的长效机制和服务台。重视并加大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扩大整治工作影响,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认知度和识别能力。形成专业监管、行业自律、法律监督、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使群众强烈批评的虚假广告宣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结合整改工作任务,促进各部门信息沟通,交流办案经验,完善协同督导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执法监督机制,切实解决整顿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合力监管我县医疗广告市场。
整治计划第2部分
相关公司:
为防治大气污染,营造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宁波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针对我区临港产业特点,拟开展有机废气污染治理专项整治行动。为规范整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环境权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法规要求,通过升级企业生产工艺,完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有机物。废气排放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环境支撑。
2。基本原理
(一)切实提高污染治理标准,努力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物
排放强度,实现有机废气排放总量的减少。
(二)借鉴国内外有机废气治理经验,有针对性地指导,推动有机废气整体提升。
(三)环保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进一步提升企业环境管理能力;企业作为污染治理的主体,需要加大投入、改进工艺、升级废气处理设备,进一步减少有机废气排放。
3。范围和目标
(一)整治范围:化工、涂装行业等产生异味的单位。
(2)整治目标:通过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设备质量,有效控制有机废气排放。年底前完成群众反映强烈的敏感区域企业异味治理工作;年底前完成涂装行业废气污染的收集和治理;年底前完成化工企业有机废气收集处理。
4。整治要求
各企业应制定《有机废气收集和治理实施方案》,扩大无组织有机废气收集面,进一步提高处理效率。
(1)大幅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量。具体措施包括:回收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有机废气,不能回收的应进行无害化处理;进行车间地面及管道整治,杜绝径、漏、滴、漏;化学品应在密闭条件下装卸。若无法密封,应安装集气罩进行收集处理;挥发性化学品储罐应改为浮顶罐,无法改造的应安装废气回收处理装置;罐车灌装过程应密闭或安装废气回收处理设备。
(2)各企业应根据有机废气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废气处理设备,进一步提高处理能力和效率。鼓励采用活性炭纤维吸附、等离子有机废气净化、生物消化和采用高温氧化等处理技术;废气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必须事先报环境保护部门批准;规范企业内部事务管理,建立气体处理设施运营台账;废气产生企业必须向环保部门报告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等情况并登记,依法加强有机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污费征收。
(三)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并符合下列条件: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理效果达到国家标准设计标准;各项技术数据和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污染防治设施已通过验收。
(四)淘汰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现阶段要求淘汰老式热风循环干燥设备、干燥室、开放式离心机。其他干燥设备和离心机排气必须连接废气处理设备并符合排放标准。
(五)排放恶臭气体的企业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周围环境。措施包括:禁止在居民区新建排放有毒(臭)废气的项目;对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池等产生恶臭部位进行覆盖收集;在敏感区域安装在线异味监测设备,实现全程监控。
整治计划第三章
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确保师生食品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家食药监〔XX〕160号、《关于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XX〕193号)、河北省《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冀食药监〔20xx〕51号)联合发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根据《关于印发xx市20xx年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1。整改范围
xx县辖内各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
2。补救目标
通过整顿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明确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完善食品安全设施配置,规范食堂加工生产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显着提升。
3。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体系建立。认真检查学校食堂组织体系是否健全,是否建立了校长(负责人)责任制,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是否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学校是否有管理食堂准入制度、承包食堂、餐饮单位等,食堂是否有管理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检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新开办的食堂,必须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存在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足、食品安全等问题的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不足等问题,不足相应条件将不予签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期、补发或者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餐饮经营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 (三)食品原料采购证明及发票索取。认真检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要求凭证和发票,货证和发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储存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过期食品,所用食用油是否符合《xx市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管理规定》的要求。大批量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是否有采购协议。重点排查是否有来历不明的禽肉制品、火锅底料、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筷子等。
(四)督促学校食堂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点检查是否非法加工生产冷肉、凉菜、非法加工生产青豆(绿豆);各类学校食堂严禁购买、储存和使用亚硝酸盐。
(五)加工场所和工序的卫生条件。认真检查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是否经常整洁,是否有消灭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的防护措施和孳生条件;通风、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是否能清晰标识并分开使用,存放位置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地的功能用房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是否能彻底煮熟;学生餐菜单能否避免风险菜品?是否按照规定保留样品;是否有样品保留设备和样品保留设备是否运行正常,制冷设施是否能保持定期清洁;是否配备有效的消毒设施和清洁设施;是否有专门存放卫生清洁工具的地方。 (六)员工个人卫生。员工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是否了解工作中必要的卫生知识;工作时是否穿着干净的工作服、工作帽;他们是否有长指甲和珠宝;是否患有妨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七)使用食品添加剂。认真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使用的品种、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符合“五专”(专店采购、专柜储存、专人专人)的要求。责任、特殊工具、特殊分类账)。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时间为20xx年4月至6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4月至4月底)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开展自查,按照整改方案要求,从六个方面进行自查: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证票管理、加工生产卫生、卫生证明、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方面,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整改。 (二)整改阶段(5月至5月底)教育局责任单位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化学所对各学校自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突出问题整改,并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要进行重点检查。